回服務資訊公告

工作場所性騷擾/一般性騷擾申訴窗口自114學年度第2學期開始由法務室辦理

2026-02-23• 訊息公告

本校《性騷擾防治及處理辦法》業於114學年度第1學期校務會議修正通過。依《輔仁大學性騷擾防治及處理辦法》第12條及第4條規定,本校所屬教職員生及求職者遭受性騷擾,或一般性騷擾事件而其行為人係本校所屬教職員生者,被害人得以言詞、電子郵件或書面向本校提出申訴;本校為防治性騷擾之發生,由法務室作為申訴窗口及協調處理管道。詳情參見「訴訟&申訴業務」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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