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室簡介

法務室設立於於89學年度,負責處理本校各項法律事務,成立初期置主任一人,由校長聘請法律學系教授兼任之。
 
鑑於本室職掌之業務日益繁重,故於93學年度增聘專任職員一名,承主任之命,辦理本室各項業務,並以具有執業律師資格者為原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