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室作為本校工作場所性騷擾/一般性騷擾事件申訴窗口,詳情參見「訴訟&申訴業務」區。

2026-02-23

本校《性騷擾防治及處理辦法》業於114學年度第1學期校務會議修正通過。依《輔仁大學性騷擾防治及處理辦法》第12條及第4條規定,本校所屬教職員生及求職者遭受性騷擾,或一般性騷擾事件而其行為人係本校所屬教職員生者,被害人得以言詞、電子郵件或書面向本校提出申訴;本校為防治性騷擾之發生,由法務室作為申訴窗口及協調處理管道。